建始节前通报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看看有没有你?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巡逻员刘某在巡逻时间,将执法车开到家中接妻子上班,被群众举报,造成了不良影响,刘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月21日,建始县纪委将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公开通报。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建始县纪委公开通报一批典型案例,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过节,同时进一步严明“两节”期间的相关纪律规定。

建始县纪委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树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继续保持战略定力,锲而不舍、持之以恒,强化责任,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

“我们将充分发挥各级纪检组织和纪检委员的监督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用铁的纪律纠正‘四风’,紧盯享乐奢靡,聚焦隐形变异,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制止,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从严查处,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建纪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巡逻员刘超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1月6日14时10分左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巡逻员刘超,在对业州大道进行巡逻时间,将执法巡逻车开到其家中接妻子上班,被群众举报,造成了不良影响。2017年3月,刘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花坪镇落水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易雄武操办孙子满月喜宴问题。2016年7月,花坪镇落水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易雄武与家人操办其孙子喜酒,亲戚族人及本村村民110余人参加宴请活动,造成了较坏社会影响,在组织调查过程中,退还了非亲属礼金3550元。2016年12月,易雄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官店镇中心幼儿园园长陈立操办生日宴问题。2016年9月18日,官店镇中心幼儿园园长陈立,利用职务便利占用该园食堂及部分食材,并安排该园3名厨师做晚餐一桌,宴请亲属庆祝自己生日,造成不良影响。同时,陈立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6月,县纪委对陈立党纪立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