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4期 总第50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省局近期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水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饮料、食品添加剂、乳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共28类食品3094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067批次,不合格样品27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速冻食品527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食用农产品886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4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肉制品216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1批次,不合格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91批次,不合格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83批次,不合格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47批次,不合格1批次。饼干58批次,餐饮食品28批次,蛋制品69批次,豆制品18批次,方便食品72批次,蜂产品108批次,糕点55批次,罐头62批次,酒类140批次,冷冻饮品4批次、水果制品50批次、粮食加工品60批次、糖果制品89批次、食品添加剂41批次、特殊膳食食品15批次、调味品49批次、饮料85批次、乳制品47批次、婴幼儿配方食品19批次、保健食品3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红安县新益佳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京山县家佳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荠菜肉丝春卷(速冻面米)(生产日期/批号:2018-04-04),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41g/100g,标准规定为≤0.25g/100g。检验机构为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
(二)麻城市东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迪洋超市销售的标称阜阳市博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心连心八宝饭(生产日期/批号:2018-06-04),大肠菌群检出值为65CFU/g,<10CFU/g,40CFU/g,20CFU/g,<10CFU/g,标准规定为n=5,c=1,m=10CFU/g,M=100CFU/g。检验机构为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
(三)咸宁市咸安区麦盟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新乡市倍儿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糖发糕(生产日期/批号:2018-07-04),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5000CFU/g,14000CFU/g,15000CFU/g,16000CFU/g,16000CFU/g,标准规定为n=5,c=1,m=10000CFU/g,M=100000CFU/g。检验机构为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
(四)红安县近民超市销售的标称湖北铭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味卷(生产日期/批号:2018-07-29),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86g/100g,标准规定为≤0.25g/100g。检验机构为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
(五)红安县近民超市销售的标称安徽双龙兄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贝蛋肉饺(生产日期/批号:2017-12-06),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70g/100g,标准规定为≤0.25g/100g。检验机构为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
(六)咸丰县邓家门市部销售的标称湖北美拉美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糖蘑菇包(生产日期/批号:2018-09-29),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00CFU/g,25CFU/g,15CFU/g,60CFU/g,60CFU/g,标准规定为n=5,c=1,m=10CFU/g,M=100CFU/g。检验机构为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
(七)咸丰县邓家门市部销售的标称武汉市洪山区嘉顺速冻食品厂生产的好味南瓜饼(生产日期/批号:2018-03-01),糖精钠检出值为0.26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
(八)中百仓储潜江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财鱼(抽样日期:2018-09-19),氧氟沙星检出值为23.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九)中百仓储随州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汉东店销售的财鱼(抽样日期:2018-09-20),氧氟沙星检出值为38.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十)湖北富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天门分公司陆羽购物广场销售的黄骨鱼(抽样日期:2018-09-27),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93.3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十一)黄石港区国元水产商行销售的财鱼(抽样日期:2018-09-28),氧氟沙星检出值为4.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鳜鱼(抽样日期:2018-09-28),氧氟沙星检出值为5.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十二)黄石港区小冯水产商行销售的鳊鱼(抽样日期:2018-09-28),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216.6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十三)咸安区白云山茶庄销售的标称湖北赤壁赵李桥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赵李桥青砖茶(生产日期/批号:2015-05-25),铅检出值为5.37mg/kg,标准规定为≤5.0mg/kg。检验机构为湖北琪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该产品经咸宁市局调查核实为假冒。
(十四)杨昌俊销售的鲫鱼(抽样日期:2018-09-26),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274.7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十五)恩施市淼鑫水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的鳝鱼(抽样日期:2018-09-26),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726.5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十六)恩施市宋氏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黄骨鱼(抽样日期:2018-09-26),氧氟沙星检出值为3.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十七)湖北富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商业广场青青店销售的标称武汉市富利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鱼皮花生(生产日期/批号:2018-06-26),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79g/100g,标准规定为≤0.50g/100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八)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锦绣龙城店销售的黑鱼(财鱼)(抽样日期:2018-10-25),氧氟沙星检出值为3.9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九)随州银泰新世纪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新生活超市文峰店销售的红壳蛋(抽样日期:2018-11-21),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35.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十)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鄂州店销售的乌鸡(抽样日期:2018-11-20),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760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十一)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凤凰店销售的乌鸡(抽样日期:2018-11-19),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838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十二)中百仓储恩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舞阳坝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湖北施州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施州富硒茶(生产日期/批号:2018-06-10),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检出值为0.191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十三)恩施自治州好又多商贸股份有限公司享买乐民族广场超市销售的标称恩施州平安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黄氏薯片(麻辣味)(生产日期/批号:2018-10-05),菌落总数检出值为400000CFU/g,标准规定为≤10000CFU/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十四)恩施自治州好又多商贸股份有限公司享买乐舞阳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湖北省思乐牧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腊肉干(生产日期/批号:2018-10-12),菌落总数检出值为97000CFU/g;110000CFU/g;43000CFU/g;46000CFU/g;11000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000CFU/g,M=100000CFU/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十五)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襄阳人民广场店销售的标称武汉和兴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七姊红薯淀粉(生产日期/批号:2018-10-24),霉菌和酵母检出值为1300CFU/g,标准规定为≤1000CFU/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十六)武汉中商平价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黄石延安路店销售的标称阳新富川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香麻油(生产日期/批号:2018-09-06),苯并[a]芘检出值为36.6μg/kg,标准规定为≤10μg/k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武汉、黄石、襄阳、荆门、鄂州、黄冈、咸宁、随州、恩施、仙桃、天门、潜江食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涉及外省食品生产企业的,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不合格情况通报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置。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