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县” 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植保站(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印发的《2019年全国植保植检工作要点》和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印发的《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农技植保函〔2019〕239号)要求,为整县推进我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工作,我站制定了《湖北省植物保护总站创建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县”实施方案》,现予以下发,请各地按照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创建工作,并积极组织申报。

湖北省植物保护总站

2019年7月5日

附件

湖北省植物保护总站创建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进程,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按照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文件要求,拟在全省组织开展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县”创建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绿色防控是实现病虫害可持续控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途径。开展“绿色防控示范县”创建工作,有利于推动各级政府重视绿色防控工作,增强社会各界和农民群众对绿色防控的生态和社会效益的认识,促进农产品“优质优价”机制建立,持续有效推进绿色防控工作。

“绿色防控示范县”创建应以绿色发展为引领,坚持绿色兴农、质量兴农、效益优先,以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以作物为主线,着眼全生育期病虫害防控技术集成与应用,促进技术、服务和机制“三个创新”,辐射带动绿色防控技术大面积推广应用,助力农药减量控害,实现病虫害可持续治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工作目标

全省“绿色防控示范县”创建活动分三年进行,2019年拟创建绿色防控示范县5个。2020年和2021年总结经验与做法,争取再分别创建绿色防控示范县10个。对“绿色防控示范县”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达标的,取消“绿色防控示范县”称号。

三、创建内容

(一)强化示范区建设。

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果菜茶优势区、农产品品牌基地等县域开展“绿色防控示范县”建设。科学遴选示范基地,以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

(二)推进示范技术集成创新。

根据县域主要作物种类,在示范区综合采用生态调控、农业防治、理化诱控、生物防治和合理用药防控技术措施,集成推广不同生态区、不同作物的绿色防控技术模式。

1. 水稻。优先采用抗(耐)病虫品种、翻耕灌水灭蛹、昆虫性信息素群集诱杀或迷向、人工释放稻螟赤眼蜂、种植香根草等螟虫诱集植物、防虫网或无纺布秧田阻隔育秧、合理水肥健身栽培等非化学防治技术。化学防治的重点为:药剂种子处理、带药移栽、孕穗至抽穗期保穗等预防关键期;田间施药实行达标防治,优先选用Bt.、短稳杆菌、金龟子绿僵菌CQMa421、甘蓝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球孢白僵菌、井·蜡芽菌、枯草芽孢杆菌、多抗霉素、24%井冈霉素A、申嗪霉素、春雷霉素等生物药剂。

2. 小麦。选用抗病虫品种,在条锈病菌源区、地下害虫、土传病害、早期蚜虫发生区推广秋播拌种和种子包衣预防技术;在病害菌源区、虫害重发区推广结构调整、适期播种、合理轮作、适度混作等技术;集成天敌昆虫、生物农药防治蚜虫、吸浆虫,捕食螨防治麦红蜘蛛,生物型农药防治纹枯病等真菌病害,氨基寡糖素、芸苔素内酯等植物免疫诱抗技术以及高效环保农药防治小麦蚜虫、麦蜘蛛等技术。

3. 玉米。选用抗耐病虫品种,合理密植,科学施肥;采取秸秆综合利用、粉碎还田、拨前灭茬;推广种子处理技术,控制地下害虫、蓟马、蚜虫、灰飞虱、甜菜夜蛾、草地贪夜蛾等苗期虫害以及根腐病、茎腐病等土传病害;利用灯诱、性诱、食诱、生物农药、微生物制剂、人工释放天敌等控制玉米田多种鳞翅目害虫;高效环保药剂防控玉米叶斑类病害、玉米叶螨、蚜虫和双斑长跗萤叶甲等;使用高杆作物喷雾机和航化作业提升玉米中后期病虫害防控能力。

4. 蔬菜。选用抗性品种以及清洁田园、合理轮作等农业措施;采用翻耕土壤、覆膜进行太阳能消毒以及生防菌剂处理土壤防治土传病害;采用氨基寡糖素等诱抗剂提高蔬菜抗病性;采用性诱剂防治斜纹夜蛾、甜菜夜蛾、小菜蛾等;利用捕食螨、丽蚜小蜂、小花蝽等天敌昆虫防治蚜虫、粉虱、蓟马等;采用防虫网阻隔鳞翅目害虫、粉虱等害虫;优先选用NPV、Bt.制剂、短稳杆菌、枯草芽孢杆菌、多粘类芽孢杆菌、球孢白僵菌、昆虫病原线虫、寡雄腐霉、天然除虫菊素、蛇床子素等药剂防治病虫害。

5. 果树。采用冬季清园和主干涂白防治越冬病虫,捡拾处理病虫果压低病虫基数;采用氨基寡糖素等免疫诱抗剂提高树体抗病性;在果园种草或间作套种伴生作物,保护和利用自然天敌控害;利用性信息素防治梨小食心虫、苹小卷叶蛾、柑橘潜叶蛾等害虫;采用蛋白饵剂等诱剂防治实蝇类害虫;秋季在树干基部捆绑诱虫带,以诱杀越冬害虫;优先选用捕食螨、昆虫病原线虫、寡雄腐霉、天然除虫菊素、多抗霉素、印楝素等天敌和生物药剂防治病虫害。

6. 茶叶。采用茶园四周种植万寿菊、芝麻、三叶草等蜜源植物,茶园行间种植遮阴树木、花卉植物等生态调控技术;通过优化品种、加强培管、科学施肥、中耕除草、合理修剪、清洁茶园等措施,实现健身栽培;采用智能声光物理防控技术、太阳能杀虫灯应用技术、信息素板诱杀技术、捕食螨应用技术、氨基寡糖素抗逆抗病增产应用技术、NPV、Bt.制剂、短稳杆菌、金龟子绿僵菌CQMa421、天然除虫菊素、苦参碱等农药防治技术。

(三)实施全程示范管理。

对县域范围内的规模化生产的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在册管理,建立田间生产管理档案,全程记录病虫害防控措施,建立数据库。也可通过网络信息系统对生产基地进行监控和管理。上述记录作为考核和推荐附录予以提交。

四、考核指标

创建地点符合粮食生产功能区、果菜茶优势区、农产品品牌基地等县域要求。

创建过程中具体考核指标:

注重绿色效应,示范县化学农药用量减少30%以上,总体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0%以上;

注重技术有效性,病虫害综合防控效果达到80%以上,危害损失率在10%以内;

注重推广机制创新,辐射带动效果显著,农户接受绿色防控培训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注重品牌带动效应,推动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的发展;

无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和高毒农药,农产品农药检测未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等情况,防治过程中未发生人畜中毒伤亡事故、重大的环境污染事件、严重药害等事故。

五、工作进度和要求

(一)2019年进度安排。

7月初下发实施方案。

7月至9月开展创建。各县按照创建目标和要求积极开展“绿色防控示范县”创建活动。

10月组织申报。凡是达到 “绿色防控示范县”创建标准的县,均可申报。填写“绿色防控示范县”创建申报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附件2、3),经同级农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连同参评材料,以上材料各三套,于2019年10月15日前报省站防治科,联系人:张求东,谢原利;电话:13397103869,13871318422;邮箱:hbfangzhike@163.com。

11月份省站审核上报。省植保总站组织专家对参评县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创建县推荐表和参评材料一式两套,于2019年11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全国农技中心。

(二)相关要求。

一是精心组织。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植物保护机构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做好“绿色防控示范县”创建申报工作。

二是严格把关。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植物保护机构要严把申报关,开展现场考核,征求群众意见,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严禁浮夸、虚报。

三是公开公正。省植保总站开展公开遴选、推荐,倾听公众意见。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县”创建活动,加强组织,搞好服务,协调推进。各级植物保护机构要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二)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利用中央财政重大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农作物病虫鼠害疫情监测与防治等相关项目资金,整合有关涉农项目资金,加强对绿色防控示范工作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资金投入,促进大面积推广应用。

(三)加强合力推进。引导病虫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从事绿色防控的农资生产企业参与到创建工作中,发挥各自优势,集合多种资源,密切合作推进示范。

(四)加强宣传培训。通过组织现场观摩会、农民田间学校和新闻媒介专题采访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宣传普及绿色防控技术,扩大绿色防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