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1年第4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省局近期组织对武汉、鄂州、孝感、随州等地的糕点、酒类、饮料、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罐头、糖果制品共7类食品365批次进行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6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7批次,不合格1批次;糕点75批次、酒类75批次、饮料74批次、粮食加工品64批次、罐头18批次、糖果制品1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武汉鲁巷广场购物中心销售的武汉厨之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菜籽油,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武汉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2021年4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