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报道:省市场监管局 出台新版依法免罚清单
湖北日报讯 (记者张爱虎、通讯员杨年芳)5月31日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在2020版容错清单基础上,推出新版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免罚事项从36项扩大到68项。
据了解,新的免罚清单主要涉及市场主体登记及备案管理、价格监管、广告监管、棉花等产品质量监督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计量监管、检验检测监管、商标及专利管理等十三大领域68项轻微违法行为。办案机构根据查证的案件事实,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主体状况、主观过错、性质特点、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等因素,准确界定不得给予行政处罚、法定不予行政处罚、酌定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依法作出恰当的处理决定。
实施免罚清单时,该局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持比例原则,所采取的行政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可采取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尽量采用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审慎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实施何种行政处罚、行政强制,避免过罚不当或者强制不当的行为发生。
该局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连续3年动态更新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免罚事项由36项调整至68项,旨在以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范围,对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轻微违法行为给予更多包容,为市场主体营造更加宽松的环境,让市场主体真正感受到市场监管部门“有温度的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