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 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8期)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11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2〕884号),涉及我省食品经营企业1家,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湖北葛娃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坚果葛根粉”
(一)抽检基本情况
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湖北葛娃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坚果葛根粉”(生产日期:2022-03-10,规格型号:350克/盒)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GC22000000003332154GZ,经检验,菌落总数和霉菌不符合GB 1964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湖北葛娃食品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钟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751元和罚款2249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