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州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我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业全域绿色化发展,助力打造湖北省特色产业增长极,现就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围绕“一谷两基地三示范区”形象定位,以创建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基本单元,力争2020年6—8个县市创建成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其中4个县市创建成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在全省率先创建成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州,“世界硒都·中国硒谷——恩施绿色有机富硒农产品”品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基本建立,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绿色基地认证总面积、“三品一标”(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及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总量、农产品质量群众满意度四项指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通过国家认证的各类农业标准化基地总面积达到300万亩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理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设置,按照“撤一设一”的原则,州、县市农业局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管理机构,依法明确职能职责,其人员编制从农业系统内部调剂解决。按照“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稳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检验检测室、有农产品抽样设备、有农残快速检验检测设备、有快捷的信息处理设备、有规范的工作制度、有完整的工作档案、有保障运转的工作经费”的建设标准,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标准化建设。整合农业、畜牧等执法机构,健全农业综合执法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能力。州农业局整合农业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农(畜)产品质量等相关检测资源,建立州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二) 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全域绿色化。推行农牧、农渔结合等新型农业种养模式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健康养殖等技术,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兽)药。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大力实施土壤污染治理、耕地地力提升、化肥农药减量、养殖饲料减量和无抗(抗生素)养殖“五大行动”,建立农业投入品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理机制。以“三品一标”产品为重点,培植一批农业绿色生产主体。推行全过程农业标准化生产,发展绿色有机产品。按照分类推进原则,率先推进茶叶、蔬菜、林果全产业绿色化发展,逐步实现特色种植全产业绿色化和畜禽养殖全产业无公害化。大力宣传培训绿色、有机农业技术和知识,加快形成全社会重视、全民消费和全域生产绿色有机食品的自觉行为和社会氛围。
(三) 规范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县市人民政府应建立农业投入品用量常态化监测监管制度,分年度制定农业投入品减量计划。严格实行农兽药身份识别购买、经营台账管理和处方销售制度,依法管理禁限用农兽药和植物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经营使用行为。建立完善农业行政执法“检打联动”和农业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与公安刑事侦查联动机制,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惩各种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最严格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全面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四) 强化农产品生产主体自律。实行农产品生产主体台账管理,全面落实主体承诺、自查自检和包装标识制度。以信用信息系统共享为基础,强化重点龙头企业动态监管,严格实行违法失信“一票否决”和“黑名单”制度,完善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依法实行处罚结果公开,及时公布农产品生产经营严重违法负面清单。鼓励行业协会、村民自治组织制定行规行约、村规民约和农产品生产道德准则,实行自我监督。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产业扶持政策联动机制,激励农产品生产主体自觉自律。
(五)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体系。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构建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立完善农产品生产大数据库。以县市为单位,县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三品一标”企业和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全部纳入质量追溯信息平台,建成统一高效、资源共享、覆盖广泛的农产品生产管理、产品身份识别、二维码追溯现代网络监管系统,实现农产品生产“身份可证明、过程可查询、流向可追踪、问题可溯源、责任可追究”的全程监管体制。加快建立全州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体系和出口农产品安全风险预警体系。
(六) 培植富硒绿色农产品品牌。积极申报创建国家认证绿色食品原料基地、有机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和无公害畜禽养殖基地。加快建立绿色农产品市场体系,推进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富硒绿色有机农产品专业市场(展示中心)、富硒绿色有机农产品消费市场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以质量安全放心、可追溯为主要内容的优质优价机制,加强绿色品牌营销,提高恩施州生态、绿色、富硒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三、强化保障
(一) 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州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一谷两基地三示范区”建设、农业全域绿色化发展统筹推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创建标准进一步细化落实考核验收指标体系,将其纳入县市、乡镇政府考核范围,健全考核评价、督查督办机制。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督促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能,共同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州创建工作。
(二) 强化机制创新。以解决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和增加农业生产有机肥供给为突破口,打通种植、养殖产业融合发展连接通道,实行畜禽规模养殖与沼气厌氧发酵工程和种植业基地直接对接,促进沼肥广泛利用和畜禽养殖场“零排放”。建立完善农业绿色发展科技支撑体系,加强农业绿色发展科技投入,组建农业绿色发展科研团队,重点研究农业绿色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和农业绿色发展新模式、新技术。创新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机制,实行整体推进,确保全州创建目标完成。
(三) 强化政策支持。加强财政投入保障,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州创建工作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以县市为单位,完善农业生产绿色投入品、有机肥使用补贴政策以及农业化学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绿色品牌认证和基地创建补贴政策。建立农业绿色发展任务清单,整合各类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开发生态、绿色、富硒食品项目,支持“三品一标”企业向产业园区集中。
(四) 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州的意义和作用,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科技知识,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加强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创建典型的总结宣传,以点带面推进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州目标圆满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