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63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注册办法》和《兽药注册评审工作程序》(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92号)规定,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等6家单位研制的禽流感(H5+H7)三价DNA疫苗(pH5-FJ(H5-Re13)株+pH5-SX(H5-Re14)株+pH7-YN(H7-Re4)株),已通过农业农村部组织的生产毒种变更备案审查,现发布该疫苗产品的工艺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齐鲁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研制的兔出血症病毒杆状病毒载体二价灭活疫苗(VP60株+SC株),已通过农业农村部组织的应急评价,现发布该疫苗产品的工艺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 兽药产品目录

2. 工艺规程

3. 质量标准

4. 说明书和标签

农业农村部

2024年3月11日


附件1

兽药产品目录

兽药名称研制单位
禽流感(H5+H7)三价DNA疫苗(pH5-FJ(H5-Re13)株+pH5-SX(H5-Re14)株+pH7-YN(H7-Re4)株)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华派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维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山东海利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信得动物疫苗有限公司
兔出血症病毒杆状病毒载体二价灭活疫苗(VP60株+SC株)齐鲁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苏州沃美生物有限公司、青岛蔚蓝动物保健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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