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4年16号)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6月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2批次不合格,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1、建始县景阳镇挖角生鲜超市销售的“馒头”

不合格产品控制及调查情况。

我局于2024年7月8日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经查,上述抽检不合格的“馒头”共计购进12公斤,已销售完毕。

行政处罚。建始县景阳镇挖角生鲜超市销售的“馒头”中的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款第一项的要求,对当事人处罚款5000.00元,上缴国库。

产品不合格原因查找及整改情况。

不合格原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

整改情况:在以后经营过程中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

2、建始县景阳镇露露农家乐使用的“白色小圆碗”

不合格产品控制及调查情况。

我局于2024年7月9日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经查,上述抽检不合格的“白色小圆碗”是该店在使用。

行政处罚。建始县景阳镇露露农家乐使用的“白色小圆碗”中的大肠菌群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的要求,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要求,对当事人处警告处罚。

产品不合格原因查找及整改情况。

不合格原因:未按要求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

整改情况:在以后经营过程中严格按要求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

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4日

本文转载自:建始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