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4年17号)

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7月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1批次不合格,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建始县樊刚孝蔬菜销售的“山药”

不合格产品控制及调查情况。

我局于2024年7月30日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经查,上述抽检不合格的“山药”共计购进25公斤,已销售完毕。

行政处罚。建始县樊刚孝蔬菜销售的“山药”中的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要求,但当事人在本案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主动提交相关票据及供货方资质,且未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故此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产品不合格原因查找及整改情况。

不合格原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

整改情况:在以后经营过程中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

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2日

本文转载自: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