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州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8年,全州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推进农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主线,以防范较大及以上农业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切实做好2018年全州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努力确保全州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州委、州政府安全生产部署要求,特制定2018年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压实安全监管责任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要求,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农业机械、农村沼气、危险化学品农药销售和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机关消防、公务车辆等重点工作领域,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到各地、单位和人头上,做到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全覆盖。

1.推动农业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 29号),指导涉农企业“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联合惩戒激励机制,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推动涉农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落实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推动农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 按照“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规定,推动农业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全覆盖。

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对分管行业领域和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及时研判部署,定期组织开展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以及隐患排查整治; 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带头开展检查督查。

3.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加大安全生产在综合目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考核中的权重,严格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实行安全生产约谈、通报、警示教育制度。进一步完善农业安全生产绩效目标考核制度,凡是发生安全生产一般死亡事故在单位的年终目标考核中扣分,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一票否决”,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强化安全监管执法

4. 严格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农机、沼气、危化品农药、消防等安全的源头管控,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三同时”制度,杜绝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入农业生产经营领域,加快安全高风险企业转产、搬迁、退出。继续开展农机、沼气、危化品农药、消防安全检督导查,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专业性、科学性,有效化解和防控区域性、行业性风险。强化重点时段安全监管,认真组织开展全区域性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加强农机源头管控,严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关、驾驶人考试关和检审验关,加大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安全检验力度。将免征的农机监理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要求和免费监理政策,有效提升拖拉机与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

5.实施严格的监管执法。坚持“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坚持“首查必罚”,依法严格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实现农机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清零”和危化品农药执法检查。坚持“一案双查”和“三责同追”,落实行政与刑事处罚衔接制度,严格事故责任经济、纪律、刑事责任追究;聚焦安全生产严重非法行为,开展集中“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行为。科室    类人员会员单位工作,解决就业问题;心机水品关于恩施、

6.规范监管执法行为。规范制定农机安全生产和危化品农药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计划,科学编制执法检查方案。制定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建立违法单位和责任人员从轻、减轻及免于处罚情况书面说明制度;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加强执法监督约束;建立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开生产(经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

7.开展“打非治违”和专项治理。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三、推动社会共建共治

8.深入开展平安创建。继续深入开展平安示范创建活动,将创建工作纳入全州农业系统安全生产重点任务;积极协调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建立监管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充分发挥村(居)两委、专业合作组织、农机机主在创建活动中的作用,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9.加强安全宣传培训。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全州农业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普及农机、农药、农村沼气和消防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开展农机、农药、沼气、消防等安全生产知识的法律法规培训和监管干部执法实务培训,提升各级监管干部履职执法能力。通过执法检查等方式,落实涉农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强制性培训制度。

四、深化重点专项整治

10.农业机械。持续推进“有牌证、禁改装、限载人、不超载、参保险、必年检”为主要内容的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严厉打击变型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违章行为;充分发挥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作用,全面摸清底数,建立清理统计台账;甄别牌证真伪,实现同级公安、安监等部门信息共享。

11.危险化学品。按照《恩施州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和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涉农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函〔2017〕25号)及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辨识的通知》(鄂农办函〔2017〕3号)精神,持续推进农业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对农业种植使用硝酸铵、硝酸钾化肥,农业种植使用敌百虫、磷化铝等高毒农药,以及实验室使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品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动态台帐,落实安全稳定风险管控措施,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配合安监部门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信息数据库。开展农药质量监督检样送检,对无证经营农药、经营无农药登记证农药、经营假劣农药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12.农村沼气。加强农村能源项目和农村户用沼气进料出料、维修维护、沼气输配使用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指导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将沼气安全管理工作责任落到实处,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对沼气池的日常安全检查,全面开展使用、未用沼气池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刻整改。全覆盖宣传普及安全使用沼气和沼气池维修维护安全知识,防止发生事故。

13.消防安全。根据《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履行职责。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等消防工作所需资金的投入。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训练演练,加强消防装备配备和灭火药剂储备,提高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五、夯实安全保障基础

14.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应急管理、应急指挥和应急救援“三支队伍”建设,推广应急预案简明化、专业化、实战化。修订完善农机、农村沼气、危化品农药、消防等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积极开展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