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关于认定湖北省2018年第四批无公害农产品的通知

有关市、州、县(区)农业局(委):

11月8日,我厅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与《无公害农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的规定,组织有关专家,召开了全省2018年第四批无公害农产品(第二批种植业产品)评审会。武汉市黄陂区祁家湾章自连家庭农场等企业(专业合作社)申报的206个无公害农产品通过了评审。经湖北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委员会批准,认定武汉市黄陂区祁家湾章自连家庭农场等126个基地的206个农产品(总第4批)为无公害农产品,并颁发《湖北省无公害农产品证书》。

湖北省农业厅

2018年11月15日